本公司长期面向全国诚招县(市、区)级经销商
1、利益共享,风险我担。
2、零风险,低投入,高回报。
3、四统一,一保障。
统一免费培训 统一免费广告促销 统一公司供货
统一免费营销策划 保障经销商有足够的利润空间
一、申请资格
1、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思想端正,品德良好。
4、年龄20—40周岁。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下列申请资料报送到公司市场部进行评审: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签字)。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3、申请(表)及申请区域。
三、公司的购货保障和退货规定
1、 业务代理购货后如发现有质量问题,需在购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提出异议,公司经检验确系产品质量问题的(依据公司执行标准),应予调换,其调换货物时的运输费由公司承担。
2、(1) 购货之日起本季度内退回同等销售价值的产品,
可获100%的现金退款(不计业绩)。
(2) 购货之日起90日(跨季度)内退回同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的等值换货,不退现金(不计新的业绩)。
(3) 购货之日起超过90日退回具同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80%的等值换货,不退现金(不计新的业绩)。
所有退、换的价格均执行购货时公司与之结算的实际价格。
3、 下列情况不予退换:
(1) 不具同等销售价值的产品。
(2) 购货之日起超过叁百日的产品。
(3) 购买的产品资料、企业资料、音像品、宣传品、赠品以及辅助用品和优惠价格的产品。
(4) 量身订做的产品不退换。
(5) 各项折算的货物,不退但可调换,不计业绩。
4、 退货时须填写退货申请表并携带清泉公司身份证明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候选和试用业务代理只持有效身份证即可)。
5、 若委托他人退货时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退货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清泉公司身份证明卡原件和委托书。
6、 壹仟元人民币以下的现金退款须于办理退货手续当日内结清(他人不可代领)。如委托他人退货或其他原因未能当天领取的,其款项将通过银行转入本人账户。
7、 换货者三日内结清所有手续并提取所换货物。
本内容解释权归河南·沁阳清泉实业有限公司